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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車超載高速上爆胎裝的還是易燃易爆危險品
2016-05-09 
        株洲晚報5月9日訊(記者劉璽通訊員楊葉媚)前日,平汝高速攸縣東收費站附近,一輛運輸車因嚴重超載爆胎,車上非法裝載了易制爆化學品高氯酸鉀。

        當日上午8時許,株洲高速交警發(fā)現(xiàn)運輸車爆胎后,很快趕到現(xiàn)常經(jīng)過核查,民警發(fā)現(xiàn)該車核載1490公斤,實載4585公斤,屬于嚴重超載。此外,車上裝的是危險的高氯酸鉀,而車輛沒有危險品運輸證,車上也沒有配備安全押運員和懸掛警示標志,一旦車子在高速上發(fā)生事故,后果十分嚴重。

        司機蔣某稱,運輸車從瀏陽開往攸縣,在準備下高速時爆胎,幸虧他及時減速停車,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隨后,民警對蔣某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2200元的處罰,并將他移交到攸縣公安部門做進一步調(diào)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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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氯酸鉀主要用于制作煙花爆竹,尤其是出口煙花,也用于炸藥。根據(jù)《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guī)定,該化學品受公安部門管制。高氯酸鉀系強氧化劑,與碳、硫、磷及有機物混合,受碰撞和摩擦易產(chǎn)生燃燒和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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