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全面推進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建設工作方案》
2022-11-18 來源:湖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等3部門關于印發(fā)《湖南省全面推進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網信辦、政務管理服務局:

  為貫徹落實住建部、中央網信辦和工信部《關于開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建科〔2020〕59號),住建部、中央網信辦、科技部、工信部、人社部、商務部和銀保監(jiān)會《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建改發(fā)〔2020〕73號)要求,結合2022年全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關于“全面推進CIM平臺和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建設”精神,經試點研究,計劃組織全面推進我省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以下簡稱“CIM平臺”)建設工作?,F(xiàn)將工作方案印發(fā)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中共湖南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湖南省政務管理服務局

                              2022年11月16日

   

   

   

   

   

   

   

   

   

   

  湖南省全面推進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

  建設工作方案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我省結合試點工作經驗,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試點情況

  我省2021年初在常德市組織開展了CIM平臺試點建設工作,由省住建廳撥付專項資金,常德市住建局組織完成了省級平臺基礎框架、常德市CIM基礎平臺及部分CIM+應用場景建設工作,并在地上地下一體化模型、智慧小區(qū)、智慧工地、景區(qū)和道路智能人流控制等特色應用方面探索了成功可行經驗,其技術支持單位奧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省市基礎框架搭建和業(yè)務系統(tǒng)整合對接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目前,我省省級平臺基礎框架、市級基礎平臺、部分CIM+應用場景功能經過試點探索,初步成熟,并與相關省級業(yè)務系統(tǒng)完成了數據整合互通,已經具備了可復制可推廣的基本條件。

  二、工作目標

  到2023年底,省市縣初步完成標配版CIM平臺的部署和安裝,初步實現(xiàn)全省CIM平臺全覆蓋,建立統(tǒng)一的數據資源體系。到2024年底,地市級城市應通過省廳專家驗收,基本完成“CIM+”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城市體檢、房屋安全管理、城市綜合管理、城市運行管理、智慧社區(qū)等領域的拓展應用。至2025年,縣級城市應通過省市專家共同驗收,全省“省、市、縣”三級統(tǒng)一互通、分層、分區(qū)域的CIM支撐體系基本建成,CIM+應用不斷拓展,工程建設項目帶圖審批、帶模型審批、雙交付等應用全面普及。

  原則上,設區(qū)城市由市局統(tǒng)一建設城市級平臺,區(qū)級可以不再建設區(qū)級平臺。縣級城市應當按照當地統(tǒng)一部署,建立縣級城市平臺。

  三、建設思路

  為加快城市CIM平臺建設進度,節(jié)約建設成本,避免重復建設和后期難以互通的問題,結合試點地區(qū)經驗和省、市、縣三級互通要求,全省各地CIM平臺建設擬采用“標配+特配”模式。即,省統(tǒng)籌常德試點已有的成果,形成“標配版”平臺,免費提供給各市、縣使用,并做好市、縣所需的省級系統(tǒng)數據下沉、“標配版”平臺與省平臺的融合等工作。市縣負責采用標配基礎框架作為底座,并提供標配版系統(tǒng)運行所需的基礎環(huán)境,安排三維建模、地理信息錄入、業(yè)務數據導入、相關本地系統(tǒng)對接、本地化配置管理等工作經費,并可根據本地區(qū)實際情況,在“標配版”基礎上增加個性化需求,拓寬CIM+應用,建立各類基于CIM基礎平臺的業(yè)務管理子系統(tǒng),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特配”版平臺,相關本地化工作所需費用由各地區(qū)自行承擔。

  為避免重復建設、減少系統(tǒng)對接和數據共享難度,原則上,各地城市信息模型底座應當采用“標配版”平臺或基于“標配版”二次開發(fā)平臺,不得另行自建基礎底座,或脫離“標配版”基礎底座另起爐灶自建系統(tǒng)。

  四、工作任務

  各地區(qū)應按附件1:《CIM平臺一期(2022-2025)建設工作任務表》規(guī)定的時間節(jié)點,完成規(guī)定的7項工作任務。

  (一)工作方案制定。

  各地區(qū)應遵循國家、省級標準規(guī)范和指導意見,借鑒試點經驗,結合本地實際,強化市、縣CIM平臺頂層設計,完成CIM平臺建設工作方案的制定,明確各市縣推進CIM平臺建設的時間計劃與任務分工,并報省住建廳組織專家評審通過。省住建廳集中專家評審的時間為地市級城市在2023年3月組織首次集中評審,縣級城市在2023年9月組織首次集中評審。(責任單位:市州、縣市住建部門牽頭,相關單位配合)

  (二)標配版”CIM平臺部署。

  各地區(qū)應在電子政務外網配備安全穩(wěn)定的基礎支撐環(huán)境和軟、硬件資源,支撐全省免費配發(fā)的“標配版”CIM平臺進行本地化部署,平臺原則上分省、市兩級采取政務云方式集約化部署,便于系統(tǒng)聯(lián)通、數據共享。市州不具備集中部署條件的,可暫時采用分散部署方式過渡,待條件成熟再遷移集中。基礎環(huán)境性能應當符合附件3:《CIM平臺運行環(huán)境配置需求》標準要求。(責任單位:市州、縣市住建部門、政務管理服務部門牽頭,相關單位配合)

  (三)推動三維數據建設。

  各地區(qū)應充分調研現(xiàn)有數據基礎,摸清家底,參照國家、省市有關標準,編制《CIM平臺數據需求清單》(模板參考附件4),并依此構建包括基礎地理信息、建筑物和基礎設施三維模型、標準化地址庫等時空基礎數據??蓞⒖奸L沙市等地三維建模、風貌管控等系統(tǒng)建設經驗,推動各自行政管轄范圍內的三維數字建模工作,補充完善現(xiàn)有數據資源。對于城市重點區(qū)域、重點建筑和重點公共設施、新建建筑、城市部件、路網、管網等,可通過傾斜攝影建模、BIM翻模、人工精模和白模、建立標準化的部品部件三維模型庫等不同方式和方法,分類建立三維模型數據,同時建立健全數據的生產、管理、質檢、匯交、更新、歸檔、應用等同步更新機制。(責任單位:市州、縣市住建部門牽頭,相關單位配合)

  (四)推動數據縱橫匯聚。

  縱向上,各級住建部門可以向省住建廳申請對應行政職責的房屋市政基礎設施普查、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BIM施工圖報建、消防驗收與備案抽查管理等數據資源,通過數據交換和共享應用,豐富和完善CIM數據資源體系。(責任單位:各級住建部門負責)

  橫向上,各級住建部門及系統(tǒng)承建單位,應積極主動向政務與網信部門報告溝通,充分利用本地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進行跨部門數據交換和共享應用,積極與政務、自規(guī)、城管、公安、工信、交通、林業(yè)、農業(yè)等部門,與“多規(guī)合一”業(yè)務協(xié)同平臺、國土空間信息基礎平臺、智慧城市時空大數據云平臺等系統(tǒng)加強銜接和溝通,開發(fā)、開放系統(tǒng)接口,充分對接;加強時空基礎數據、資源調查與登記數據、規(guī)劃管控數據、公共專題數據、物聯(lián)網數據等數據共享應用。堅持充分利舊原則,整合各類城市基礎信息數據庫、功能組件和服務能力,避免重復建設。(責任單位:市州、縣市住建部門、政務管理服務部門牽頭,相關單位配合)

  (五)推動基于CIM平臺的物聯(lián)網基礎設施建設。

  各地區(qū)應當依托CIM平臺,緊密結合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作任務,出臺物聯(lián)網建設導則和實施細則,對通信基礎設施、各類物聯(lián)網設備布設進行條件要素化和指標量化,全面指導基礎通信網絡建設,拓展北斗導航技術應用,以及城鎮(zhèn)供水、排水、供電、燃氣、交通、消防、安防、工地、社區(qū)等市政基礎設施運行感知設備建設和改造,實現(xiàn)物聯(lián)基礎設施統(tǒng)籌規(guī)劃、建設、應用并無縫接入CIM平臺。(責任單位:市州、縣市住建部門牽頭,相關單位配合)

  (六)面向管理服務,推進CIM+應用。

  各地區(qū)應積極推動CIM平臺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城市體檢、房屋建筑與市政設施普查、城市運行管理、房屋經營管理、房屋安全監(jiān)管、建筑市場監(jiān)管、房地產監(jiān)測、城市安全管理、智慧工地、智慧社區(qū)、BIM報建與審查等領域應用,并結合地方實際,向其他領域積極拓展。(責任單位:市州、縣市住建部門牽頭,相關單位配合)

  CIM平臺是數字政府建設中數據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應將CIM平臺建設納入當地數字政府建設的重點任務一體推進,統(tǒng)籌安排CIM基礎平臺應用推廣與CIM+應用拓展,確保本地區(qū)數字政府建設“一盤棋”。(責任單位:市州、縣市數字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牽頭,相關單位配合)

  (七)完成省市專家驗收。

  省住建廳牽頭,聯(lián)系網信、政務等相關省直部門,組建省級CIM專家?guī)臁8鞯貐^(qū)基礎平臺建設完成后,縣級城市向地市、地市級城市向省級提交驗收申請,縣級城市的驗收由地市、省級共同委派專家,地市級城市由省級委派專家。驗收通過后,由省住建廳牽頭統(tǒng)一登記并適時通報。(責任單位:各級住建部門牽頭,相關單位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

  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牽頭具體負責CIM平臺建設工作的業(yè)務指導和工作督促,各市州住建部門應當迅速轉發(fā)省廳文件和方案,按照工作任務要求,及時反饋本地區(qū)市縣工作進展情況,全省各相關單位需填報《CIM平臺建設工作聯(lián)絡信息表》(附件2),并于2022年12月15日前上報省住建廳。市縣各級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統(tǒng)籌協(xié)調機制,或由“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領導小組統(tǒng)籌CIM平臺建設工作。

  (二)資金保障

  各地應充分研究“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認真做好經費預算和明細,積極申報資金,爭取本級財政支持,安排財政配套資金、專項資金、工作經費用于支持CIM平臺建設,并將運行維護費用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確保平臺長效運行。各地可以創(chuàng)新完善“新城建”投融資機制,推動建立以政府投入為引導、企業(yè)投入為主體的多元投融資體系,積極引導和鼓勵各類專業(yè)企業(yè)和社會資本參與“新城建”。

  (三)監(jiān)管評估

  省住建廳將組織省直相關部門對各市縣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對每項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組織專家組評估鑒定,并按照國家、省相關要求,對工作開展積極、成效顯著的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組織不力、進展緩慢的給予通報批評。

   

  聯(lián)系人:

  省住建廳信息中心主任:白勇  0731-88950280

  省住建廳信息中心技術科長:李勇  0731-889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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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術支持單位聯(lián)系人:

  奧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周品   0731-88950068

  長沙市規(guī)劃信息服務中心     余金旺    0731-8895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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