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運輸廳公路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
2023-06-07 來源:山西省交通運輸廳 

  各市交通運輸局,廳直有關單位,有關企業(yè):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公路工程勘察、設計及設計咨詢從業(yè)企業(yè)和人員行為,推動公路建設高質量發(fā)展,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公路建設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規(guī)和規(guī)章,省廳結合工作實際,對《山西省交通運輸廳高速公路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F(xiàn)將修訂后的《山西省交通運輸廳公路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予以印發(fā),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山西省交通運輸廳

                          2023年6月2日

  山西省交通運輸廳公路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活動,保證勘察、設計質量,提高投資、環(huán)境、社會效益,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境內高速公路和普通國省干線公路的新、改(擴)建、養(yǎng)護工程的勘察、設計、設計咨詢,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路工程勘察,是指根據公路工程要求,通過外業(yè)測量、沿線調查和地質勘察等方法,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huán)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編制公路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動。

  公路工程設計,是指根據公路工程要求,對公路工程所需的技術、經濟、資源、環(huán)境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論證,編制公路工程設計文件以及提供建設過程中相關服務等的活動。

  設計咨詢,是指與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參建單位無關聯(lián)關系的第三方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guī)范等,對勘察、設計文件提供有關審查服務,出具咨詢審查意見的活動。

  第四條  公路工程勘察、設計必須依法進行,符合項目批準文件、國土空間規(guī)劃以及相關交通專業(yè)規(guī)劃,并滿足現(xiàn)行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設計文件編制辦法和行業(yè)要求。

  第五條  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應當堅持全生命周期建設發(fā)展理念,落實平安百年品質工程、綠色公路、智慧交通等建設要求,嚴格控制工程投資,保障工程質量安全。

  第六條  經批準的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文件是控制項目規(guī)模、投資、編制招標文件、組織施工和交竣工驗收的依據。

  第七條  本省公路工程勘察、設計實行質量終身責任制,從業(yè)單位和人員對設計使用期限內的勘察、設計文件質量負責。

  第八條  從事公路工程勘察、設計及設計咨詢活動的企業(yè),需具有相應資質或資信等級,在資質或資信等級允許的范圍內從業(yè),嚴禁轉包、違法分包,主要從業(yè)人員需具有相應執(zhí)業(yè)資格,

    第二章  監(jiān)管職責

  第九條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分級管理,分工協(xié)作”原則,加強公路工程勘察、設計監(jiān)督管理。

  (一)山西省交通運輸廳(以下簡稱“省廳”)負責本省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有關工作的統(tǒng)籌協(xié)調和監(jiān)督指導。具體負責國家高速公路項目的初步設計預審查和施工圖設計審批,省高速公路項目和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新、改(擴)建工程、養(yǎng)護工程、應急工程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審批。

 ?。ǘ└髟O區(qū)市、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配合省廳完成高速公路和普通國省干線公路的勘察、設計的外業(yè)驗收、審查等工作。

 ?。ㄈ┦「咚俟肪C合行政執(zhí)法總隊負責全省高速公路勘察、設計及設計咨詢活動的行政監(jiān)督執(zhí)法工作。各設區(qū)市、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所屬執(zhí)法機構負責轄區(qū)內普通國省干線公路勘察、設計及設計咨詢活動的行政監(jiān)督執(zhí)法工作。

  (四)省公路局和省交通建設中心分別負責普通國省干線公路工程和高速公路勘察、設計的技術保障和服務工作,參與相關外業(yè)驗收和專家審查。省交通建設中心承擔全省高速公路和普通國省干線公路工程的造價審查工作。

 ?。ㄎ澹┱顿Y項目的建設單位和企業(yè)投資項目的社會投資人負責建立健全項目投資控制,監(jiān)督項目概預算編制和執(zhí)行情況。

 ?。╉椖繉嵤C構要加強職責履行,在設計階段協(xié)助建設單位做好與相關政府部門的溝通協(xié)調工作。

 ?。ㄆ撸┙ㄔO單位負責項目勘察、設計及設計咨詢的組織管理,具體負責:牽頭協(xié)調解決勘察、設計的外部環(huán)境,全過程參與技術方案論證,加強勘察、設計質量把關,監(jiān)督相關批復、審查意見的執(zhí)行落實,負責設計階段的造價管理,履行設計審批程序。

  第十條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所屬執(zhí)法機構應當積極運用互聯(lián)網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監(jiān)管精準化、智能化水平。監(jiān)管過程中有權要求:

 ?。ㄒ唬┍粰z查單位提供有關工程勘察、設計及設計咨詢的文件、資料和數(shù)據(含電子數(shù)據);

 ?。ǘ┻M入被檢查單位的工作現(xiàn)場或信息系統(tǒng)進行檢查;

 ?。ㄈΠl(fā)現(xiàn)的設計違規(guī)、不按批準設計施工以及其他違法違規(guī)行為予以處理。

  第十一條  【社會監(jiān)督】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公路工程勘察、設計及設計咨詢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檢舉、控告、投訴。

  第三章  勘察、設計程序管理

  第十二條  公路工程一般采用兩階段設計,即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對應勘察階段為初測、初勘和定測、詳勘。對于技術復雜而又缺乏經驗的建設項目或存在技術難度較大、需要專項研究內容的,必要時可以增加技術設計階段或專項技術設計,深度介于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之間。

  養(yǎng)護工程和經審批的應急工程原則上采用一階段施工圖設計,建設條件和技術要求相對簡單的新、改(擴)建公路工程可采用一階段施工圖設計,一階段施工圖設計的勘察工作應達到定測詳勘深度。

  第十三條  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應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原則,按照初測初勘、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如有)、定測詳勘、施工圖設計的程序開展。各階段勘察、設計工作必須達到規(guī)定的要求和深度,不得將本階段工作推到下一階段進行。

  第十四條  公路工程設計文件完成并經咨詢單位審查的,由建設單位確認后向省廳提出批(核)準申請。

  第十五條  省廳收到申請后對報審材料進行符合性審查,符合條件的及時受理,對材料內容缺失或不滿足要求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

  受理申請后安排專家審查,形成專家意見,通過審查的,原則上設計單位應在兩周內完成設計和造價文件修編,并由咨詢單位進行復核。省交通建設中心對修編完善的設計文件進行造價審查,形成造價審查意見。結合咨詢報告、專家意見以及造價審查意見,省廳在規(guī)定時限內完成審批。

  第十六條  完成設計審批1個月內,建設單位應當將修編完善的設計文件(含電子版)報審批部門備案。       

  第四章勘察、設計質量管理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要落實對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管理責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嚴格合同管理。

  第十八條  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質量終身負責,要建立健全內部質量管理體系,明確崗位職責,壓實人員責任,嚴格校審制度,保證勘察設計質量和進度。

  勘察、設計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編制的勘察、設計文件的第一責任人,終身承擔責任,總工程師、項目負責人、專業(yè)負責人及編制、校審等環(huán)節(jié)相關人員,依據職責對其簽字蓋章的勘察、設計文件終身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建設單位要按照工程規(guī)模和批復工期合理確定設計周期。除地質條件相對簡單的項目外,原則上高速公路和國省干線一級公路初步設計工作周期不少于120天,施工圖設計工作周期不少于180天。

  第二十條  勘察、設計工作開展前要針對項目特點編制勘察工作大綱和事先指導書,經建設單位和咨詢單位確認后實施。勘察工作大綱要確定勘察工作量、技術要求、重點、進度計劃以及人員設備投入等,事先指導書要確定設計原則、設計重點、設計界面劃分、技術指標運用、各專業(yè)進度計劃以及人員配置情況等。

  第二十一條  以聯(lián)合體形式承擔勘察設計任務的,聯(lián)合體牽頭單位為總體設計單位,多個設計單位共同承擔勘察設計任務的,由建設單位明確總體設計單位??傮w設計單位負責組織參與設計的單位編制總體勘察工作大綱和事先指導書,做好各專業(yè)的相關協(xié)調及合理配合,嚴禁簡單匯總。

  第二十二條  公路工程勘察應當加強沿線水文地質資料收集調查,重視地質理論應用,積極運用新型數(shù)字化信息采集手段,優(yōu)化勘察測繪流程,提高勘察成果數(shù)字化水平,確保成果真實、準確,滿足設計深度要求。

  第二十三條  公路工程勘察實行成果驗收制度。

  初測初勘及一階段定測詳勘由建設單位組織地質勘察專項驗收,核查地質勘察工作是否符合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意見、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勘察工作大綱、事先指導書要求,形成專項驗收意見。地質勘察專項驗收合格的,組織外業(yè)驗收,外業(yè)驗收采取現(xiàn)場踏勘和專家評議結合的形式,對現(xiàn)場測量標志、地質勘察、路線及主要構造物方案、內業(yè)成果資料等進行全面審查,聽取咨詢單位、專家、地方政府等意見,提出完善勘察工作的有關要求,形成外業(yè)驗收意見。

  兩階段定測詳勘由建設單位組織地質勘察專項驗收,形成專項驗收意見。

  第二十四條  初步設計應緊密結合勘察成果,統(tǒng)籌安全、投資、效率、環(huán)境等因素,綜合各方意見,合理選用技術指標,基本確定設計方案。

 ?。ㄒ唬┌凑?ldquo;安全選線、地質選線、生態(tài)選線、經濟選線”原則,合理選定線位。初步設計路線方案原則上應達到施工圖設計深度要求。

 ?。ǘ┙ㄔO單位牽頭征求協(xié)調沿線地方政府,相關自然資源、林草、生態(tài)保護、水利、文物等主管部門和公路、鐵路、電力、管線、軍事等重要設施產權單位意見,并在設計文件予以協(xié)調落實。

  (三)初步設計(或一階段施工圖設計)路線方案應符合國土空間規(guī)劃和“三區(qū)三線”等空間管控要求,因地制宜集約節(jié)約利用線位資源,合理避繞地質災害風險區(qū)和環(huán)境敏感區(qū),減少礦產資源壓覆,在保證安全前提下,盡量不占、少占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原則上占用耕地規(guī)?;騾^(qū)位變化不應超過批復用地預審的10%。

  (四)對建設條件復雜路段的路線、不良地質處治、高路堤與橋梁、深路塹與隧道、高邊坡與半路半橋、特殊結構橋梁、特長隧道、互通立交、服務設施等選擇兩個或兩個以上方案開展同深度、同精度測設,擇優(yōu)提出推薦方案。

 ?。ㄎ澹┘訌娧鼐€征地拆遷的統(tǒng)計調查,準確測算征拆費用,涉及廠礦等大型或特殊征拆的,建設單位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與產權方就拆遷費用等形成書面協(xié)議。

  (六)對初步設計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的工程規(guī)模、造價開展詳細對比分析,形成專篇說明。

  第二十五條  施工圖設計應當結合勘察成果,統(tǒng)籌施工便利性等因素,對初步設計進行具體和深化,為工程建設提供合格的施工圖、表、設計說明和預算。

 ?。ㄒ唬κ┕D設計與初步設計批復的工程規(guī)模、造價開展詳細對比分析,形成專篇說明(一階段施工圖設計與工可報告對比)。原則上施工圖階段的路線方案調整不得超過總里程的5%且不得導致土地重新預審,橋梁、隧道變化不得超過總長度的10%,滑坡處治變化不得超過工程量的15%,采空區(qū)處治變化不得超過工程量的20%,超出以上范圍的方案調整需經建設單位確認,在審查階段予以重點審查。

  (二)開展臨時工程、改擴建工程保通方案等專篇設計。

 ?。ㄈ┘訌娂毑俊⒓毠?jié)設計,各專業(yè)細部、細節(jié)設計應當與主體工程深度一致,統(tǒng)籌運營養(yǎng)護需求,合理設置通道、設施等。

 ?。ㄋ模┘訌姌蚝瓨嬙煳?、隧道通風、不良地質處治、高邊坡穩(wěn)定性、平交口渠化等的計算分析,明確設計耐久性指標及質量控制要求。

 ?。ㄎ澹┳⒅厣鷳B(tài)恢復和景觀設計,環(huán)境保護和景觀設計應當與主體工程設計同步完成。

  第二十六條  設計階段應當嚴格執(zhí)行高邊坡、橋隧等安全風險評估和安全性評價。

  高邊坡、橋隧安全等風險評估應當由項目設計單位或其他具有相應公路行業(yè)設計資質的單位承擔,評估報告由建設單位組織專家審查,咨詢單位應當對安全性風險評估報告提出咨詢審查意見,當評估結論為極高風險時,應對設計方案重新論證。

  項目安全性評價應當由與設計、施工、監(jiān)理無關聯(lián)且具備相應公路行業(yè)相關資質的第三方單位承擔,安全性評價單位負責編制項目安全性評價報告,并就結論意見執(zhí)行情況進行逐一核查。

  第二十七條  勘察、設計階段應結合項目區(qū)氣候特點,加強地質災害隱患調查,重視行洪能力分析驗算,合理設計橋涵構造物和臨河段排水防護工程,嚴格核查臨時工程選址,合理選用地震參數(shù),加強抗震設計,提高工程抗災能力。

  第二十八條  公路工程要嚴格按照國家及本省消防設計審查相關規(guī)定,開展消防設計,及時履行審查程序。

  第二十九條  勘察、設計階段應結合項目特點和技術運用情況推行標準化設計,同一項目的橋梁上下部、路基、路面、交通工程設施等設計方案應盡量保持統(tǒng)一,推廣裝配式橋梁、涵洞和構件集中預制。鼓勵企業(yè)制定和推廣標準圖,提高設計施工質量和效率。

  第三十條  勘察、設計階段應當因地制宜推廣使用鋼結構橋梁和環(huán)保耐久節(jié)能型材料、技術,加強廢舊材料綜合利用設計,提升固碳能力,減少碳排放,節(jié)約工程造價。

  第三十一條  積極應用BIM技術設計,實現(xiàn)從設計、校審到成果交付的全流程BIM應用,在復雜路段方案比選、技術復雜橋梁、隧道、互通立交、交通工程設施等方面推行BIM技術正向設計。探索利用BIM模型開展結構受力性能和功能模擬分析。

  新、改(擴)建高速公路及普通國省干線一級公路項目應開展BIM技術設計。

  第三十二條  鼓勵采用先進適用的“四新技術”,設計階段采用的“四新技術”需符合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要求,并提出施工檢測、驗收等工程質量控制方法和保障施工安全、預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對可能影響工程質量和安全,又沒有國家或省級技術標準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組織檢測、審定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加強水土保持評價、環(huán)境影響評價、防洪影響評價、文物保護評價、地質災害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壓覆礦產資源評估等專項評估、評價工作,及時完善相關要件,在設計中落實相關成果和要求,設計報審文件中應附有相關專項評估、評價開展及落實情況。

  第三十四條  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勘察、設計、咨詢、施工、監(jiān)理單位對設計文件進行核查,核查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十五條  設計成果應當同時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設計文件,竣工檔案整理時,同步形成電子檔案。應用BIM技術的,要同步提交完整BIM數(shù)據。

  第三十六條  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和工程建設需要投入數(shù)量足夠的常駐現(xiàn)場的設計服務人員,及時處理施工中過程出現(xiàn)的設計問題,監(jiān)督設計意圖在施工中的執(zhí)行,參加所有隱蔽性工程的中間驗收。對發(fā)現(xiàn)不按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的,應及時通知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

  對地質不良路段的路基和構造物,應當在施工前配合建設單位做好試驗工作,驗證設計計算中采用參數(shù)的準確性和匹配性。

  第三十七條  設計單位應當在交、竣工驗收前就設計執(zhí)行情況進行實地核查和全面評價。對實際工程建設內容與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是否一致,是否達到使用功能,對設計變更的數(shù)量、類型、金額、原因等方面進行綜合檢查和分析評價,出具工程設計符合性評價報告。

  第三十八條  設計單位應當在公路工程建設過程中及交付運營后組織回訪。重點收集、掌握工程缺陷問題,深入總結不足,分析原因,撰寫針對性設計總結,提出改進措施,提升設計質量。

  第五章設計咨詢管理

  第三十九條  本省公路工程勘察、設計實行全過程咨詢,咨詢單位要對公路建設全過程的勘察、設計工作予以咨詢審查。

  第四十條  咨詢工作應堅持“動態(tài)咨詢”原則,全程參與外業(yè)驗收、地質勘察專項驗收和設計方案論證審查,結合勘察、設計進度同步開展咨詢審查,提出咨詢意見,復核意見執(zhí)行情況,出具咨詢審查報告。

  第四十一條  咨詢單位對咨詢成果質量終身負責,要建立健全內部質量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強化咨詢力量保障,嚴格落實成果簽章,保證咨詢質量和進度。

  咨詢單位的法人代表是本單位咨詢成果的第一責任人,終身承擔責任,項目負責人、各專業(yè)審查人員依據職責對其簽字蓋章的咨詢成果終身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十二條  咨詢工作開展前應編制咨詢審查指導書,重點明確咨詢審查內容、進度計劃以及人員配置等,報建設單位確認后開展。

  第四十三條  咨詢單位在勘察咨詢階段應對以下內容開展重點審查:

 ?。ㄒ唬┕こ炭尚行匝芯繄蟾?、初步設計批復以及外業(yè)驗收、地質勘察專項驗收意見執(zhí)行情況;

 ?。ǘ┛辈齑缶V和事先指導書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勘察工作與勘察大綱不符或存在較大質量安全隱患時,應及時提出,報建設單位;

 ?。ㄈ┗A資料收集是否充分,地質勘察、外業(yè)測量工作量是否滿足要求。

  (四)勘察成果質量和深度是否滿足要求。

  第四十四條  咨詢單位應根據地質條件和工程類型采用巡視、抽檢和旁站等方式,分段、分工點開展地勘咨詢審查工作。對特大橋、特長隧道以及采空區(qū)、滑坡、巖溶、高瓦斯、斷層破碎帶等不良地質路段的鉆探必須采取旁站,對控制性工程或影響路線方案的大型不良地質工點應進行現(xiàn)場核對,必要時進行平行測試。

  第四十五條  咨詢單位在設計咨詢階段應對以下內容開展重點審查:

 ?。ㄒ唬┕こ炭尚行匝芯繄蟾媾鷱蛨?zhí)行情況;

 ?。ǘ娭菩詷藴?、規(guī)范執(zhí)行情況;

  (三)國家及本省相關政策要求執(zhí)行情況;

 ?。ㄋ模┰O計方案是否充分利用勘察成果資料;

 ?。ㄎ澹┰O計文件的質量和深度是否滿足要求;

 ?。┦欠癜匆?guī)定開展專項評估(價)以及相關成果在設計文件中執(zhí)行情況;

 ?。ㄆ撸┰O計方案的安全、耐久性、環(huán)境保護、資源集約節(jié)約利用情況;

 ?。ò耍<乙庖妶?zhí)行情況;

  (九)造價文件編制是否規(guī)范,概預算編制的依據、費率、單價的合理性,核查概預算工程量,同步提交概預算咨詢審核表和電子數(shù)據文件。

 ?。ㄊ┏醪皆O計階段還應對路線方案深度是否達到施工圖深度,環(huán)境敏感點、壓覆重要礦產、鐵路交叉、油氣、電力交叉等重要控制因素的專項批復或協(xié)議是否齊全,地方政府、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和產權單位意見落實情況,重大技術方案比選論證是否充分,是否遺漏有價值的比選方案,改擴建工程是否充分利用既有公路,工程規(guī)模、概算與工可報告的對比分析情況等開展重點審查。

 ?。ㄊ唬┦┕D設計階段還應對不良地質處治是否安全合理,高邊坡穩(wěn)定性、橋涵結構設計是否通過校核驗算,安全設施、排水系統(tǒng)設置是否完備,專項設計、細部設計、施工組織設計、改擴建工程交通組織設計等是否合理,工程規(guī)模、預算與初步設計階段的對比分析情況等開展重點審查。

  第四十六條  設計咨詢過程中,咨詢單位應當對特殊路段開展同步路線平縱設計、對重要結構物開展同深度的結構驗算,對重大技術方案或有爭議的技術難題組織專家會審。

  第六章造價管理

  第四十七條  本省公路工程實行限額設計。

  初步設計概算或者一階段施工圖設計預算原則上不得超過經批準投資估算的10%。超出的,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單位或企業(yè)投資項目的投資人應當向項目立項審批部門報告。

  經批(核)準的投資概算或一階段施工圖預算為項目投資最高限額,未經批(核)準不得突破。

  施工圖預算不得超過經批(核)準的初步設計概算。

  第四十八條  公路工程確需調整概算的,應先商請審計部門開展項目審計,按審計意見完成整改并落實增加投資來源后,按照規(guī)定向有關部門申請調整概算。

  第七章責任追究

  第四十九條  投資人及建設單位存在以下情形的,按照職責由相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其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機構責令改正,視情況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約談、警告或通報;情節(jié)嚴重的,對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可以暫停項目執(zhí)行;存在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

 ?。ㄒ唬┪窗磁鷾驶蚝藴实恼袠朔绞浇M織勘察、設計和設計咨詢招標的;

 ?。ǘ┎倏v設計單位,在初步設計或一階段施工圖設計中違規(guī)虛列或超列工程量,在施工圖設計或實施階段擅自降低建設規(guī)模,謀取非法利益的;

 ?。ㄈ┟魇净虬凳究辈?、設計單位降低工程技術、質量、安全標準,或為降低投資調整設計方案,導致土地重新預審的;

 ?。ㄋ模┎话凑毡巨k法規(guī)定履行咨詢審查或設計報批程序的;

  (五)對發(fā)現(xiàn)的勘察設計、咨詢單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不處理、不上報的;

 ?。┢渌`法違規(guī)行為的。

  第五十條  勘察、設計單位存在以下情形的,按照職責由相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其所屬的執(zhí)法機構責令限期改正,視情況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約談、警告或通報;不良信用行為納入信用管理,情節(jié)嚴重的,實行動態(tài)評價;存在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

 ?。ㄒ唬┻`反“先勘察、后設計”程序的;

 ?。ǘ┻`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或違反涉及安全的非強制性標準,造成質量、安全、生態(tài)環(huán)境風險隱患或事故的;

 ?。ㄈ┛辈?、設計深度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包括:同一勘察、設計單位承擔的項目連續(xù)兩次以上未能通過專家審查的,不及時完成設計和造價修編的,因勘察、設計原因導致設計階段建設規(guī)模發(fā)生較大變化的,因勘察、設計原因導致土地重新預審的或土地預審后新占用生態(tài)保護紅線的等等。

 ?。ㄋ模┈F(xiàn)場設計服務不到位的,包括:未按合同要求配備相應人員的,未及時向施工、監(jiān)理單位解釋設計文件和技術交底的,不及時處理建設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勘察設計問題的等等;

 ?。ㄎ澹┢渌`法違規(guī)行為的。

  第五十一條  咨詢單位存在下列情形的,按職責由相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其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機構責令改正,視情況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約談、警告或通報,并函告相關主管部門予以處罰。

  (一)不在允許的資信等級內承攬咨詢業(yè)務的,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設計咨詢業(yè)務的;

 ?。ǘ⒃O計咨詢業(yè)務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三)未按照規(guī)定要求開展設計咨詢審查的,包括:未按配備足夠符合條件的咨詢審查人員的,未按要求開展動態(tài)咨詢的,未對不同階段設計差異情況開展專項審查的,未提交造價咨詢審核表和電子數(shù)據文件的等等。

 ?。ㄋ模┳稍兂晒嬖趪乐刭|量問題的,包括:未查明勘察、設計文件違反公路工程標準、規(guī)范的,未發(fā)現(xiàn)關鍵性基礎資料缺失的,遺漏重大技術方案的,未對重要構造物的結構安全性進行復核驗算的,造價咨詢深度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等等。

 ?。ㄎ澹┢渌`法違規(guī)行為的。

  第五十二條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所屬相關單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在監(jiān)督管理過程中存在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情況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農村公路勘察設計管理可參照執(zhí)行。

  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由山西省交通運輸廳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3年7月10日起施行,《山西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fā)山西省交通運輸廳高速公路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的通知>》(晉交建管〔2011〕717號),《山西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公路建設項目勘察設計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晉交建管〔2018〕341號)同時廢止。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圖片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請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理。)
?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務熱線:010-64708566 法律顧問:北京君致律師所 陳棟強
ICP經營許可證100299號 京ICP備10020099號-1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0311號